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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李全明:精准施策,持续提升矿山安全保障水平

时间:2023-03-09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     供稿: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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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安全生产》杂志2023年全国两会专题     记  者 潘文峥 程  程

近年来,我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18年以来的5年,矿山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由上一个5年的年均890起、1323人下降至年均460起、614人,分别下降48.3%和53.6%。”全国政协委员、华体网页版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兼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主任李全明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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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矿山安全生产仍然处于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矿山安全风险高、安全基础差的现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据李全明介绍,矿山产业结构不合理,规模小、技术装备落后的小矿大量存在,基层基础薄弱,实际控制人安全和法治意识缺失,“草台班子”较多。加之还存在重大灾害日趋严重、隐蔽致灾因素底数不明、成灾致灾机理不清等问题,治理难度大。“2月22日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发生坍塌事故就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这些问题。”李全明说。

在调研中李全明发现,在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方面,还存在安全制度执行力不强、安全技术能力较低和从业人员遵章守纪意识等问题。“有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自身的法定职责不熟悉,难以落实第一责任人的应尽职责;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多层级管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层层递减,责任制流于形式,制度措施缺乏针对性,隐患排查不深入、治理不彻底,机械化、自动化程度偏低,这些问题都仍然存在。”李全明告诉记者。

此外,矿山领域深层次系统性风险未被挖掘出来。李全明指出,随着矿山开采强度、深度不断加大,各种灾害相互耦合叠加,企业仅靠手摸眼看的传统手段难以适应事故风险加剧的局面。“很多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根本认识不到深层次问题、隐蔽致灾因素、系统性风险需要依靠技术力量才能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重大安全隐患没有根本消除,矿山结构性、系统性、区域性、不确定性风险交织叠加,从而引发大事故。”对此,李全明建议,采取精准化举措,持续提升矿山安全保障水平。

一是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可以出台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严格制度落实和考核奖惩。”李全明建议说。编制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压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员岗位责任以及安全防控、基础管理和应急处置等责任,构建“全员、全岗位、全过程、全天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

二是提升矿山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李全明建议,应深入推进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现行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修订工作,切实解决目前标准化工作存在的注重表面工作、体系流于形式、应付评审等突出问题,实现全员参与、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筑牢矿山生产装备支撑,采取政府补助、企业主导的方式,对采掘、机电、运输、通防、洗选等系统实施装备改造升级。以开采环境数字化、采掘装备智能化、生产过程遥控化、信息传输网络化和经营管理信息化为特质,推行老旧矿山、新建矿山智能化设计。持续推进矿山企业隐蔽致灾因素、系统性深层次风险普查和防控,督办企业落实管用治理措施化解深层次系统风险。

此外,李全明还建议强化矿山专业技术力量支撑。强化矿山科技创新与应用,加强地压、火灾、水害、尾矿库溃坝等重大灾害发生机理及预测预报科研攻关,推广应用水害防治、地压治理、采空区探测、防灭火等先进适用技术装备。“还可以推动矿山安全生产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规范和业务标准,发挥科研院所、检测检验机构、安全评价单位等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作用,形成矿山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格局。加强矿山安全社会化治理,完善政府购买安全服务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进入矿山安全领域。”李全明建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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