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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校内施工动火作业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3-12-13    来源:安全稳定工作部(处)     供稿: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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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和〈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上线试运行“企安安—动火作业报备”系统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动火作业申请、审批工作,完善动火作业线上报备机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动火作业范围

根据《北京市严格施工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施工动火作业是指电焊、气焊、切割作业,以及使用喷灯、打磨、砂轮、电钻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二、动火作业申请、审批、报备流程

校内施工动火作业共分为三步:第一步提出申请,第二步审批,第三步线上报备。

(一)施工单位提出动火作业申请

1.表格下载。在学校安稳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华体网页版施工动火作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信息填写。施工单位按表格要求逐项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由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

(二)现场审批

1.建设单位审批。校内建设单位对《申请表》内填报信息进行审批,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2.监理单位审批。有工程监理的,监理单位对《申请表》内填报信息进行审批,监理人签字并盖章

3.安稳处审批。施工单位负责人持施工消防安全协议(首次申请提交)、《申请表》、动火人员特殊工种类别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及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安稳处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安稳处对《申请表》进行逐项审核,符合要求的在申请表上签字并盖章,交待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并到现场查看动火作业准备情况和在“企安安—动火作业报备”系统报备情况。

(三)线上报备

施工单位利用微信“京通”小程序登录“企安安—动火作业报备”系统进行报备。

严格按照要求分别在动火前、动火中、动火后,进行“三填、三证、三照”报备(“三填”,即在动火前填写工程地理信息、动火时间点位信息和动火人、看火人信息;“三证”,即在动火前上传施工许可证、动火证、人员特种作业证;“三照”, 即在动火前拍摄上传动火人、看火人手持特种作业证、动火证合影照片;在动火中拍摄上传动火期间现场环境整体照片;在动火后拍摄上传动火结束后现场整体环境照)。

三、工作要求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动火作业申请、审批单位应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一)动火作业应“一天一申请,一地一申请”,《申请表》经安稳处现场检查人员确认签字后生效。

(二)建设单位要加强施工项目的管理,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做好动火前、动火中、动火后的安全防火工作

(三)施工单位应提前填写办理《申请表》,如实提交信息,在完成校内申请审批和“企安安”线上报备后,经安稳处现场检查确认签字后,方可在审批时限内按操作规程开展相关作业。

(四)负责审批的单位和个人要对申请表上的信息认真核对。

(五)作业现场需配备相应灭火器材,动火前清除作业区周边易燃易爆物品,如遇无法清除的障碍物,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六)以上办理流程自202411日起执行,原有办理流程废止。

本通知所涉及的文件及规定可到安稳处网站“政策法规”下载。

附件:华体网页版施工动火作业申请表

 


安全稳定工作部(处)

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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