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华体网页版2016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促进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总结、交流我校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的成果和经验,更好地发挥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组织领导
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各单位充分发挥华体(中国)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做好本单位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审、推荐工作。
三、奖励范围
1.教育教学成果奖授予在近年来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取得显著成效的集体和个人。
2.教育教学成果主要包括:
教育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学规律,具有创新性、实用性、推广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评奖范围主要包括:
(1)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在转变教育思想,优化培养方案,调整专业结构,注重创新人才培养,强化实践教学,加强创业教育,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相关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2)根据教育目的和教育教学规律,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加强学科、专业、教师队伍、课程、教材、实验实习基地、学风建设和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3)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显著提高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四、主要完成人及所报成果须具备的条件:
1.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在教学与教学管理中取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均可申报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
2.坚持以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纪守法,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术风范。
3.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直接承担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并无教学事故。
4.所报成果必须有二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实践,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有重要贡献、有重要突破、有创新,并取得较大人才培养效益,并有一定的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5.所有成果申报原则上要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实践应用的支撑。
6.已经获得过国家及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原则上不在此次评奖范围之列。
五、各单位初评要求
1.本次评奖设校级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及一、二等奖。
2.各华体(中国)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进行初评,两个(含)以上单位或个人完成的成果,由第一主要完成单位或个人所在单位进行申请和初评。
3.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对于联合申报的成果,可适当增加主要完成人数量。
4.请各单位和部门将初评结果、初评报告及相关材料于2016年 5月6日前报送发展规划处。
六、学校评审程序
1.华体网页版2016年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及一、二等奖,均由校学术委员会评定。
2.华体网页版2016年教育教学成果评定结果,按规定进行公示。
3.获华体网页版2016年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学校将择优推荐参加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选。
七、各单位推荐的教育教学成果奖须提交的申报材料
1.《华体网页版2016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一式二份)(见附件1)。
2.反映成果的主体材料(论文、著作、研究报告、实践报告、教学文件及课件、成果鉴定书、项目验收报告等)及有关附属材料(一式二份)。
3.《华体网页版2016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内容简介》(一式二份)(见附件3)。
4.各单位对申报的成果进行初审后,汇总填写《华体网页版2016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
5.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至邮箱:fazhan@ncut.edu.cn,邮件主题:单位+校2016年教学成果奖申报。
八、其他
发展规划处负责华体网页版2016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日程安排。
本通知由发展规划处负责解释。
附件1:华体网页版2016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附件2:华体网页版2016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
附件3:华体网页版2016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内容简介
附件4:华体网页版2016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发展规划处
2016年3 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