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华体(中国):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人才培养与就业有机联动、人才供 需有效对接,落实《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公布2022年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动员
各华体(中国)加强组织动员,及时将项目申报指南转发给院系、教师,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二、项目申请与对接
各华体(中国)围绕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鼓励院系、教师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申报,名单见附件1。申报人可通过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平台(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平台 (ncss.cn)“指南公布”栏目,查看项目申报指南详细内容,根据指南中的相关要求自行与用人单位接洽申报,并于2022年11月15日17:00前将《项目申请书》(附件2)发送至用人单位。
三、用人单位评审
有关用人单位自行组织专家对高校《项目申请书》进行论证评审,与评审合格的高校签定项目协议(附件3),并于2022 年12月15日17:00前登录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平台,点 击“结果填报"(填报窗口 11月1日后开放)上传评审合格的《项目申请书》及《校企合作协议》。
四、项目立项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将对校企合作项目进行复核,公布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
1.第二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指南汇总表
2.第二期××公司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请书
3.第二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校企合作协议(参考)
联系人: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葛靖阳 010—66097865
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王奕淼 010—68352363
招生就业处
2022年10月19日